全球人寿安心360利率变动型人民币增额终身寿险(RIS)
商品特色
保额终身增值,稳健丰收
自契约生效起,当年度保险金额增額方式如下:
·第1-3保单年度:保险费总和x1.03
·第4保单年度:保险金额x2.2
·第5-30保单年度:以保险金额的30%单利增值
·第31保单年度起:以预定利率复利增值,时间越久,复利效果越明显,保障累积更周全!
注:预定利率为2.5%。计算每一保单年度之当年度保险金额时,需以该保单年度保险金额为基础并自第一保单年度起重新计算。
利率灵活宣告,聪明享回馈
运用宣告利率机制灵活反应市场利率,每年计算『增值回馈分享金』,给付方式可选择「购买增額缴清保险」或「抵缴应缴保险费」,让保障更加分,同时稳健持续累积财富。
多种缴费年期,满足人生阶段需求
多种缴费年期,满足人生各阶段的财务需求,年期包括:6/10/15/20/25/30/55岁满期/60岁满期/65岁满期。缴费期满免缴保费,终身享有寿险保障,有效建立长期资产累积计划。
限定保额内,享有免体检
基本保额人民币180万元(含)以下即可享免体检。
注:核保人员得视危险评价之必要,请保户配合体检或提供相关健康数据
保费折让,实质回馈
多项保费折让,合计最高可享约4%保费折让:
·金融机构转账保费折让:选择本公司指定之金融机构转账,或首期选择自行缴纳且续期选择金融机构转账者,可享1.5%保费折让。
·高保额保费折让:缴费10年期(含)以上且单张保额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可享2%保费折让。
·集体汇缴保费折让:5人(含)以上且经由指定金融机构转账缴费或首期选择自行缴纳且续期选择指定金融机构转账者,可享2%保费折让,惟不再另享有金融机构转账保费折让。
示例说明
35岁女性,投保「全球人寿安心360利率变动型人民币增額终身寿险」,基本保险金额人民币10万元,缴费10年,增值回馈分享金选择「购买增額缴清保险」,应缴年缴保费人民币59,800元,实缴年缴保费人民币57,724元(约3.5%保费折让后),10年总缴人民币577,240元。
·本商品为利率变动型商品,其宣告利率并非固定利率,会依本公司定期宣告而改变,除保单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公司不负最低宣告利率保证之责。
·保险金额系指「基本保险金额」与「累计增加保险金额」二者加总之值。保单价值准备金系「基本保险金额」对应之保单价值准备金与「累计增加保险金额」对应之保单价值准备金加总之值。
·有关「增值回馈分享金」给付方式详细说明。请参阅本网页之保险范围。
·上表保单年度末保险金额之相关数值,系包含于每一保单周年日新生效之增額缴清保险金额及其对应之相关数值,各项实际给付金额需以计算当时之实际累计增加保险金额为准。
保险范围
增值回馈分享金的计算、给付及通知
·本公司于本契约有效期间内之每一保单周年日,依下列方式计算增值回馈分享金:
一、第一保单周年日之增值回馈分享金,系指按本契约生效日当月之宣告利率减去本契约预定利率之差值,乘以当年度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后所得之金额。
二、第二保单周年日起之增值回馈分享金,系指按前一保单周年日当月之宣告利率减去本契约预定利率之差值,乘以当年度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后所得之金额。
·本公司依前项方式计算增值回馈分享金时,若宣告利率低于本契约预定利率,则该保单周年日之增值回馈分享金为零。
·本公司依要保人于申请投保时,所选择「购买增額缴清保险」及「抵缴应缴保险费」二种方式之一给付增值回馈分享。
·要保人得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为前项二种增值回馈分享金给付方式之一,且自第七保单年度起,除前项二种给付方式外,要保人亦得变更为「储存生息」及「汇款给付」二种方式之一给付增值回馈分享金。
·要保人未选择增值回馈分享金给付方式时,本公司以购买增額缴清保险方式办理。
·被保险人保险年龄达16岁前者,增值回馈分享金仅得采抵缴应缴保险费之方式办理。但因缴费期间已届满而无法抵缴应缴保险费者,改采储存生息方式办理,并于被保险人保险年龄达16岁时,就累计储存生息之金额作为一次趸缴保险费购买增額缴清保险。
·被保险人于保险年龄达16岁前死亡者,本公司应退还依前项计算累计储存生息之金额。
·本公司于每一保单周年日应就第一项约定计算所得之增值回馈分享金通知要保人。
·本公司依保单条款约定解除本契约时,不负给付增值回馈分享金之责任。
所缴保险费的退还、身故/完全残废保险金或丧葬费用保险金的给付
·订立本契约时,以未满15足岁之未成年人为被保险人,其身故保险金之给付于被保险人满15足岁之日起发生效力;被保险人满15足岁前死亡者,本公司应退还所缴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本契约有效期间内身故或致成保单条款附表二所列完全残废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下列三款计算方式所得金额之最大者给付身故/完全残废保险金:
一、身故/完全残废确定时之当年度保险金额。
二、身故/完全残废确定时之保单价值准备金。
三、身故/完全残废确定时之保险费总和乘以一点零三。
·被保险人满十五足岁前致成保单条款附表二所列完全残废程度之一者,本公司将改按所缴保险费给付完全残废保险金,不适用前项之规定。
·订立本契约时,以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者为被保险人,其身故保险金变更为丧葬费用保险金。
·本公司依保单条款约定退还所缴保险费、给付身故/完全残废保险金或丧葬费用保险金后,本契约效力即行终止。
注:被保险人于民国99年2月3日(含)以后所投保之丧葬费用保险金额总和(不限本公司),以订立本契约时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7条有关遗产税丧葬费扣除额之半数为上限。
祝寿保险金的给付
·被保险人于本契约有效且届满期日仍生存者,本公司依被保险人保险年龄一百零九岁之当年度保险金额,加计该金额乘以本契约预定利率后所得之金额给付祝寿保险金。
·公司依保单条款约定给付祝寿保险金后,本契约效力即行终止。
注:「满期日」系指本契约被保险人保险年龄达一百一十岁之保单周年日。
投保规则
(以下内容为投保规则之摘要,详细内容请参阅新契约投保规则之规定)
·保险期间:终身(至110岁)
·缴费年期/投保年龄:
繳費年期 |
投保年齡 |
6年期 |
0歲 ~ 69歲 |
10年期 |
0歲 ~ 65歲 |
15年期 |
0歲 ~ 60歲 |
20年期 |
0歲 ~ 55歲 |
25年期 |
0歲 ~ 50歲 |
30年期 |
0歲 ~ 45歲 |
55歲滿期 |
25歲 ~ 49歲 |
60歲滿期 |
30歲 ~ 54歲 |
65歲滿期 |
35歲 ~ 59歲 |
·
·投保金额限制:
·以人民币1,000元为增加单位。
·最低保额:人民币1万元。
·累积最高保额:(单位:人民币)
投保年齡 |
最高投保限額 |
0歲 ~ 未滿15足歲 |
50萬 |
15足歲 ~ 20歲 |
80萬 |
21歲 ~ 30歲 |
90萬 |
31歲 ~ 40歲 |
120萬 |
41歲 ~ 50歲 |
150萬 |
51歲 ~ 60歲 |
200萬 |
61歲 ~ 69歲 |
250萬 |
·
·缴别:年/半年/季/月缴。(月缴件首期须缴纳二个月保险费)
保费收取方式
缴费方式:自行缴纳、金融机构转账。
·自行缴纳:限汇入本公司外币指定银行之外币帐户。
·金融机构转账:填写保险费付款授权书,限授权本公司外币指定银行之外币帐户。
汇款相关说明
注:
1.如要保人选择由本公司指定银行之外汇存款帐户交付或受领各款项,其所有汇款相关费用均由本公司负担。
2.如收款银行为本公司指定银行时,其汇入银行手续费均由本公司负担。
3.因年龄错误归责于本公司致本公司退还保险费或要保人补缴短缴保险费时,由本公司负担全部汇款往来所可能收取之相关费用。
注意事項
·本商品系由全球人寿发行,透过全球人寿之寿险规划师或合作之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行销,为确保您获得最专业之服务,请您务必注意,您的保险业务员是否主动出示『人身保险业务员登录证』。
·本保险为不分红保险单,不参加红利分配,并无红利给付项目。
·税法相关规定之改变可能会影响本保险之给付金额。人寿保险之死亡给付及年金保险之确定年金给付于被保险人死亡后给付于指定受益人者,依保险法第一百十二条规定不得作为被保险人之遗产,惟如涉有规避遗产税等税捐情事者,稽征机关仍得依据有关税法规定或税捐稽征法第十二条之一所定实质课税原则办理。实质课税相关实务案例,敬请参阅全球人寿网站-法规专区-实质课税原则说明。
·消费者于购买本商品前,应详阅各种销售文件内容,本商品之预定附加费用率最高13.93%,最低7.89%;如要详细了解其他相关资讯,请洽本公司业务员、服务据点/服务中心(免付费及申诉电话:0800-000-662)或网站(网址:www.transglobe.com.tw),以保障您的权益。如欲了解全球人寿公开信息说明,可亲洽服务据点或网站查询。
·本简介因篇幅有限,仅能摘录要点。保险契约各项权利义务(包括保险给付之相关条件、限制等)皆详列于保单条款,消费者务必详加阅读了解,并把握保单契约撤消之时效(收到保单翌日起算十日内)。
·全球人寿保留承保与否及随时调整项目内容之权利。
·本商品为以外币收付之非投资型人身保险契约,不得与以不同币别收付之人身保险契约办理契约转换。
·本商品为外币计价保单,各项保险给付及所缴保险费皆以同一外币币别计价,要保人及受益人在未来兑换成不同币别时将会因时间、汇率之不同而产生汇兑差异,此差异可能使要保人及受益人享有汇率价差的收益或造成损失,要保人及受益人需自行承担该部份之风险及该币别所属国家之政治及经济变动风险。
·本商品为复利增額型寿险商品,其保单借款利率属短期利率且具变动性,通常高于保单预定利率,保户办理保单借款必须支付高于按保单预定利率计算之利息,中途解约亦可能有损失或无法获得复利增值。
·本保险商品受人身保险安定基金保障,其详细保障范围及条件皆依相关法令办理。本商品非存款商品,无受「存款保险」之保障。
商品名称:全球人寿安心360利率变动型人民币增額终身寿险(RIS)
给付项目:所缴保险费的退还、身故保险金或丧葬费用保险金、完全残废保险金、祝寿保险金
备查日期及文号:103年7月21日全球寿(商研)字第1030721001号
备查日期及文号:104年8月24日全球寿(商研)字第1040824006号
本商品币别:人民币